据《粤游小志》载,清朝时,潮汕地区还有一种称为“抬春色”的活
动。在立春日的游行队伍中,必有装饰过的台阁,上坐歌妓,由两个人抬
着走。嘉应梅州地区还有高春、矮春的分别:矮春为一人坐台上;高春则
用两人:一人立在台上,然后扎着一根直木,隐藏在那个人的长衣中,与
这人的肩平齐。然后再横扎一根木棍在直木上端,这横木隐藏在宽袖中,
横木上再站一个人。为保险起见,将两脚牢牢扎在横木上,两个人装扮成
某个故事中的人物。另有一个人持缠着布条的长棍子叉支在上面的那个人
腋下,随着迎春队伍游行。如路上碰到障碍,则由持长棍子的人用混子拨
开障碍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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